(五)、社區參與:
(1).於社區內組織環保義工隊或愛心媽媽服務隊
,協助宣導與示範孳生源清除工作。
(2).社區自行調查病媒蚊密度並公布結果,以相
互警惕並加強斑蚊孳生源之清除。
(3).地方上之各種團體,如教育團體、婦女團體
、農漁會團體、宗教團體、社區發展協會等,
鼓勵其能配合舉辦講習會。
(4).社區舉辦病媒蚊防治之海報設計比賽,可增
進民眾對登革熱病媒蚊防治之認知。
(5).社區大眾傳播媒體如廣播電台、有線電視、
報章、雜誌及其他企業之支援與宣導。
(6).社區之每一個人都能養成隨時清除病媒蚊孳
生源之習慣。
(六)、法規防治:
利用法規來約束民眾,以防止病媒蚊之發
生。過去本省無類似新加坡之『病媒管制法案』
,於病媒防治工作上常遭遇困難,僅能勉強依廢
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$1,200至$4,500元之罰款
,似無顯著之嚇阻作用。直到去年(1999)六月,
立法院三讀通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。民眾若不
配合病媒蚊孳生源清除或拒絕合作者,依法可處$10,000元以上、$150,000元以下之罰款,限期未
改善者將遭連續處罰。因此,呼籲全國民眾共同
配合,並積極參與病媒防治工作,以確保國民健
康。
五、結論
台灣地區之登革熱是由埃及斑蚊與白線斑蚊
所傳播。目前沒有針對登革熱病毒的特效藥,也
沒有疫苗。為了確保國民健康,在吾人之生活環
境中,欲杜絕登革熱之發生與流行,除政府有關
單位應加強機場、海關之檢疫與有效之疫情通報
系統,以預防、阻止病媒蚊及病原之入侵與擴散
外,一般民眾更應積極配合環境整頓清除病媒蚊
之孳生源。如此,政府與人民各盡所能同心協力
,以期能達到相輔相成之防治效果,進而降低疾
病之威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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