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分為環境用藥原體、
一般環境用藥、特殊環境衛生用藥:
(1)、環境用藥原體:指用以製造、加工一般環境衛
生用藥及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所需之有效成份原
料。
(2)、一般環境衛生用藥: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
、加工,所含有效成份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
限量,使用簡單之藥品。
(3)、特殊環境衛生用藥: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
、加工,須在安全防護措施下使用或其他經中央
主管機關認定之藥品。
(三)、環境用藥根據其防治對象分類:
(1)、殺蟲劑:以防治害蟲為主之環境用藥。如:亞
列寧、亞滅寧、亞滅松、陶斯松、撲
滅松、亞特松…等。
(2)、殺鼠劑:以消滅老鼠為主之環境用藥,如可滅
鼠、撲滅鼠...等。
(3)、協力劑:增加環境用藥藥效之成份,如:協力
克、協力精、協力靈222、協力靈500
。
(4)、忌避劑:驅逐害蟲侵害之環境用藥,如:敵避
(deet)。
(5)、昆蟲生長調節劑:使害蟲不能正常完成其生活
史而達防治目的之環境用藥
,如:賽滅淨、二福隆、美賜
平、百利普芬、三福隆。
(6)、殺菌劑:以防治微生物為主之環境用藥,如:
糖酸烷基二甲基苯銨、烷基二甲基氯
化銨、鄰-苯甲基對氯酚、歐八諾516
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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